為何會收到賭博通知書呢?為什麼玩遊戲會遇到這種問題呢?讓我看看在台灣如果遇到賭博傳票該怎麼辦!
一、不用太擔心。
二、公然賭博罪一般來說罰錢而已。
三、如果你要出國,則建議你寫狀紙檢附機票等出國證據跟檢察官陳報。
四、有的人會把陳報狀交給律師,然後等你上飛機的那天再由律師遞出陳報狀。然後委任律師當辯護人,後續如果檢察官有要開庭什麼的律師會收到通知,如果你還在國外的話律師可以跟檢察官溝通。
五、有的檢察官發現你要出國會限制你出境,這樣對你來說是個麻煩,前面這個作法可以完全避開這樣的風險。
六、有的人會爭取不起訴處分書。實務上被起訴網路賭博的也有判無罪的判決可以參考。
七、我摘要一則無罪判決供你參考:tha
「綜上所述,被告雖有利用電腦連結網際網路至「九x娛樂城
」賭博網站,與該賭博網站經營者以「吃角子老虎」遊戲對
賭,且該賭博網站可經由網際網路搜尋並點選進入首頁,會
員資格亦無限制,然因本件並無任何證據可資證明被告與該
網站經營者對賭之過程,可供一般民眾或網路使用者即時在
旁觀覽或事後查閱而知悉,亦無從認定被告與其他登入該賭
博網站進行「吃角子老虎」或其他賭博遊戲之使用者相互間
,能以任何方式互為即時通聯而對賭財物,被告與該賭博網
站經營者應係於「隱蔽之虛擬空間」對賭,而非公開之賭博
行為,核與刑法第266 條第1 項前段在「公眾得出入之場所
」罪之構成要件不符,實質上並未危害該罪所欲保護之社會
法益,被告本件所為應不構成刑法第266 條第1 項前段之公
然賭博罪,是本件公訴人所提出之證據,尚未達於通常一般
之人均不致有所懷疑,而得確信被告確有在「公共場所」或
「公眾得出入之場所」賭博犯行一事為真實之程度,本院自
無從形成被告有罪之確信。此外,復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資
認定被告確有公訴人所指之上開犯行,既不能證明被告犯罪
,揆諸前揭說明,自應為被告無罪之諭知。」